朗读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至2020 年1 月17 日结束,2020 年1月18 日放寒假;普高、职高至2020 年1 月19 日结束,2020 年1 月20 日放寒假。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定于2020 年2月11 日开学(2月10日学生报到),普高、职高定于2020 年2 月10 日开学(2月9日学生报到)。所有中小学校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于2020 年7 月4 日结束,2020 年7 月5 日放暑假,共21 周。
一、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
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各校要切实按照宁波市中小学校历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认真做好学期之间的衔接工作。
二、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1.禁止寒假一切补课行为。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课。
2.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校讯通等形式,引导家长假期不要盲目报班,让孩子轻松愉快度过假期生活。结合劳动教育、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要对中小学生书面寒假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分层分类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实践类、探究类、体育类作业。引导学生过好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并加强与村居、社区的联系,引导和鼓励中小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要在期末工作会议上,重申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组织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教育引导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要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家教行为的查处,并在校园网醒目位置公布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要加强重要节点纪律教育,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各级纪委近期下发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寒假、春节临近之际,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要坚决做到“四个不得”: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吃请,不得参与家长邀请的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不得进入宾馆、茶楼等场所参与打牌赌博。各学校(幼儿园)也要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的指导监管,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教师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安排宴请等活动。寒假、春节期间,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各种“节日腐败”现象,过一个风清气正、健康祥和的春节。
四、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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