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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初中学校:

根据《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镇教〔2019〕3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镇海区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镇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户籍在镇海区,初三在招生区域外就读,要求回镇海区升学的考生;

4.其他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浙江省户籍、非港澳台户籍的学生),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区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 3 年内累计有 1 年及以上镇海区社会保险证明(中考报名时仍在保,社会保险证明可到区人力社保局窗口办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回原籍升学,或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需在我区借考的,由考生提出借考申请,审核通过后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5.未取得我区电子学籍的宁波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3月11—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

2019年镇海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址:zk.zhedu.net.cn)、现场确认的方式。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均需随带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考生要保管好网上报名的密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仔细核对。对因本人密码泄露或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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