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0年第二季度批次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已于9月10日公示。王雪芬等10户原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凡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格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并注明联系电话,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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