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6〕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保障务工人员按时返乡过节。
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工资支付管理责任。建设单位要保证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施工总承包单位无力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建设单位要抓紧筹措资金,尽快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监督其专款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因建设单位未及时划拨工程款、将工程违法发包致使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或产生工资纠纷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总承包单位对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要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做到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工程款;同时要加强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监督、查验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办理情况及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因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全面排查,重点监控,切实消除工资拖欠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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