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墙散办、安质站、水泥制品行业协会,各新型墙材企业、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规定》(甬建发〔2015〕22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107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新墙材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时间:2016年8月至9月
市、区检查时间:2016年9月至12月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专项检查针对全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新型墙体材料在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规范应用情况,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生产企业及建筑工程墙材产品的质量抽检;
2.生产企业及建筑工程墙材产品的标识执行情况;
3.生产企业试验室运行情况及能耗制度执行情况;
4.建筑工程墙材应用规定及施工规程执行情况;
5.“全面推广新墙材,禁止使用粘土类墙材”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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