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管理,推动全市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根据《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余姚市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结合2018年企业用能实际情况,我市有81家年综合能耗(电力按等价值计,下同)在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和7家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以上的非工单位被定为2019年度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附件1),174家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定为2019年度余姚市重点用能单位(附件2),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宁波市重点用能单位应在每月1-10日上报“宁波市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报送,确保入网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对审核未通过的报表及时进行复核、更正。宁波市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址:http://122.227.156.116:900/,(账号为组织机构代码,密码默认为123456)。余姚市重点用能企业相关负责人加入余姚市能管员交流群(QQ群号:179746405)及时了解相关报送信息。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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