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方 案
为做好我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2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协调推进税制改革,确保税制转换平稳顺利,促进我市经济优化结构、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实施,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三、组织架构
为保障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余姚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和试点工作方案,协调部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改革试点对我市企业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四、部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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