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5〕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健全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增进农民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尊重农民意愿、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稳步推进和保值增值为基本原则,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加快推进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现途径,拓宽农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动力,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到2016年12月,完成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体系的完善工作,实行规范运作,促进城乡要素资源平等交换。
二、调整机构设置
“余姚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调整到市招投标中心挂牌,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增挂“余姚市某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的牌子,原机构设置不变,按职责范围为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各种服务,稳步打造融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机构调整后,会同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完善乡镇(街道)、村社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建设。
三、优化运作方式
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既可依托有形的交易市场,也要有效利用电子交易网络平台,采取招标、拍卖、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反映市场需求变化,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要受理市域内农村产权交易的咨询和申请,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交易鉴证等服务,承担大额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对下级农村产权交易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是现阶段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主阵地,主要负责受理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的交易,协调指导村级及其他渠道采集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发布等服务。村级主要承担相关的信息收集、查询和公示等服务。要加大对农村房屋、林木资源、农村土地等中介评估机构的培育,鼓励引入相关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融资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
四、明确交易品种和范围
(一)交易品种。主要包括: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2.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3.符合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域承包经营权;
4.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集体资产股权;
6.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渔业船舶所有权;
7.符合规定的农民住房财产权;
8.农业类知识产权;
9.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同时,按照成熟一种进场一种、“先易后难、先试后推、循序渐进”的思路,积极创造条件,确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原则上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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