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房屋拆迁中介市场,促进房屋拆迁中介机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我市房屋拆迁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房屋拆迁中介机构市场竞争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房屋拆迁中介市场
(一)建立房屋拆迁中介机构名录。
房屋拆迁中介机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名录,公示一批具备资质、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拆迁公司和房屋估价机构。
(二)充分放开房屋拆迁市场。
1.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类信息平台,主动邀请、吸引外地有实力的房屋拆迁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进入我市房屋拆迁市场。
2.积极引导我市民间资本和力量组建新的拆迁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我市房屋拆迁市场业务。
(三)鼓励扶持新进入中介机构的发展。
对新进入我市房屋拆迁市场的中介机构采取以下鼓励扶持措施:
1.在相关手续办理上,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2. 在拆迁业务承接上给予一定数量的保障,确保其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良性发展。
二、房屋拆迁业务受委托单位的产生
拆迁人可将有关房屋拆迁业务委托给拆迁公司、房屋评估机构。参与房屋拆迁委托业务的中介机构须服从本意见的规定。
(一)受委托拆迁公司的产生。受委托的拆迁公司按以下程序产生:
1.市动迁办根据拆迁实施单位的申请组织报名。一般列入《余姚市房屋拆迁公司名录》的单位方有报名资格。拆迁公司在报名时需作出书面服务承诺。
2.市动迁办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余姚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参与报名的拆迁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单位的书面服务承诺,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拆迁公司中择优选择几家参与摇号选定。
3.由市动迁办组织,在拆迁人、拆迁项目主体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及参与摇号拆迁公司的共同监督下,采取摇号的办法随机产生受委托单位。如仅有一家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拆迁公司,则不再组织摇号,该家拆迁公司自然成为受委托单位。
(二)受委托评估机构的产生。受委托评估机构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等有关规定产生。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受委托评估机构按以下程序产生:
1.市动迁办根据拆迁实施单位的申请组织报名。一般列入《余姚市房屋拆迁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的单位方有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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