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余姚市劳务派遣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促进全市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附件1),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1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以下简称年度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对象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其实际在我市经营且已完成备案手续办理。
二、核验时间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核验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至原审批(备案)机关,核验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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