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中意宁波生态园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励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余政发〔2013〕63号)、《关于转发〈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余人社〔2017〕64号)、《关于印发〈余姚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余人社〔2017〕86号)文件精神,综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余姚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予以发布(详见附件1)。同时,就高标准做好我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附件1),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原享受人员未列入2021年上半年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可继续申报);
(三)补贴岗位上的职工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应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http://www.nbzypx.com),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经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在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2021年上半年紧缺岗位补贴材料的网上材料报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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