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余政发〔2011〕53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本市企业招用本市城乡劳动力奖励问题
(一)奖励条件及对象:当年度新招收本市城乡劳动力就业达1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可享受招用本地劳动力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标准:10-50人(含50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51-100人(含100人)的每人奖励1500元;100人以上的奖励20万元。
(三)申报应提供的资料:
1、《余姚市企业招用本市劳动力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余姚市企业招用本市劳动力花名册》附件1-1;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其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5、申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企业可在每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随带所需资料向所辖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并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市级奖励资金划入所辖乡镇(街道)指定的银行账户,由乡镇(街道)按规定筹足配套资金后一并划入奖励单位指定银行账户。
二、关于企业当年度新招收本市户籍应届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用工补贴问题
(一)补贴条件及对象:当年度新招收本市户籍应届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作1年以上的企业给予用工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大专生每人每年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余姚市企业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工补贴申请表》附件2;
2、《余姚市企业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工补贴汇总表》附件2-1;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其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5、申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企业可在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随带所需资料向所辖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并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市级补贴资金划入所辖乡镇(街道)指定的银行账户,由乡镇(街道)筹足配套补贴资金后一并划入申报单位指定银行账户。
三、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问题
(一)补贴条件及对象:当年度新招用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及农村复退军人、被征地人员中的“4050”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
(三)补贴享受期限及享受月份核定:
1、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除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在同一企业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企业在可享受年龄段内已按规定足额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后,不得再重复享受。
2、享受月份以劳动合同期限与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相一致的月份确定。
(四)申报资料:
1、《余姚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
2、《余姚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附件3-1;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宁波市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企业招用城镇低保家庭劳动力还需提供《余姚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因病至贫家庭劳动力还需提供《余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力与患者不在同一户口薄中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或所在社区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招用被征地人员还需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征地人员证明;招用农村复转军人应填写农村复转军人专用《余姚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2、《余姚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附件3-3及提供复转军人证明。
(五)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辖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交申报资料,由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并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把补贴资金直接划入申报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农村复转军人社保补贴由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把市级补贴资金划入所辖乡镇(街道)指定的银行账户,再由乡镇(街道)筹足配套补贴资金后一并划入补贴申报单位指定银行账户。
(六)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30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0日。
四、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问题
(一)补贴条件及对象:本市城镇户籍从事灵活就业的:女40周岁至50周岁,男50周岁至60周岁人员;城镇低保家庭劳动力;因病致贫家庭劳动力,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三)补贴享受期限及享受月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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