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工作要求
1.全面排摸动员。对照高企认定条件(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梳理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规上企业、已参加高企预申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潜在对象,形成“重点动员企业清单”。通过企业联络群、专题会议、上门走访等方式,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重点动员清单内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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