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中意生态园,有关企业:
根据最新的《余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按新《管理办法》继续开展2023年度余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余姚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未入库过的企业。
(二)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范围;
(三)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上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四) 企业申请入库时须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
(五) 企业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申报入库前一个年度研发项目(或新产品)需2项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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