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中意生态园,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预通知》(国科火字〔2021〕214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市2019年—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2021年认定的企业应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函名单为准。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全市域布局建设方案》,将余姚分园拓展至涵盖余姚经济开发区、阳明科技工业园区及部分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聚集的区域,因此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由宁波高新区组织统计,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网上填报报表。余姚市高新技术企业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如实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号:GQ-001、GQ-002、GQ-003、GQ-004、 GQ-00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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