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规范财政科技经费使用和项目验收程序,根据《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1〕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余姚市农业农村与社发科技项目中期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立项、未到期的余姚市农业农村与社发科技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表)。
二、检查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登录“余姚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yys.sti.gov.cn/),点击“云平台登录”按钮,通过左侧栏目选择“我的待办-中期待办”路径,按要求于12月30日前在线填报《余姚市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年度自查表》。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自查工作,将作为结转经费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对于无特别原因不按期填报项目自查内容的,将不予拨付后续财政科技经费;对于未按要求填报或填报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并暂缓拨付后续财政科技经费;对于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相关情况将录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系统。
2、根据《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1〕15号)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如不能按期验收,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前3个月内,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项目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1次,不超过规定完成日期后一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社科 杨建英62702694
附表:
余姚市农业农村与社发科技项目中期自查清单
序号 |
计划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2020年市本级农社项目 |
2020NS01 |
阳光玫瑰优质生产、绿色贮运技术研究与示范 |
余姚市临山镇味香园葡萄专业合作社 |
2022.10 |
2 |
2020年市本级农社项目 |
2020NS02 |
南美白对虾生物安保及水质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余姚市谢家路创业果蔬专业合作社 |
2022.09 |
3 |
2020年市本级农社项目 |
2020NS03 |
甲鱼肽产品开发及功能评价 |
余姚市冷江鳖业有限公司 |
2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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