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经研究,决定发布2021年度宁波市第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一)专项方向
本批共发布重点领域新兴产业专项(智能器件、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应用软件等),先进材料专项,高性能电机与机器人专项,高端装备专项,海洋技术专项,生命健康专项,现代农业专项等7个方向、共计140个项目指南,拟安排财政资金约5亿元。
(二)项目类型
本批项目申报指南分为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两类。
1. 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项目。面向行业科技前沿,聚焦战略必争领域,通过前瞻研究,实现相应的技术储备,有望催生一批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项目。
2. 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目标明确,3-5年内有重大技术突破,可扩大经济产出,具备示范意义,带动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的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方向、涵盖申报指南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不限定技术路线;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二)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经济和技术指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说明。
(三)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在宁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四)同一企业法人单位本批只能申报1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五)参与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同一专项的所有项目。
(六)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明确应用导向的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等。
2. 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企业信誉良好。
3.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我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6月30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或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超过3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kejiju/20210706/392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