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意生态园、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和《余姚市关于宁波智团创业计划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办法》(余科[2020]46号)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智团创业计划,是指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来甬创新创业人才)、高校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携带技术、项目、团队等形式,在我市创办领办创新型初创企业,实现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在5年内的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
(二)企业拥有三个及以上大专学历创业团队成员,且主要股东是团队成员之一;
(三)有正在实施且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的项目(产品),企业应规范研发建账,且当年度该项目研发费用投入已达到50万元(含)以上;
(四)应用的科技成果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并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由“智团创业计划”栏目在线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前三位成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kejiju/20201109/29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