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科技金融助推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试行)》(甬科高〔2019〕71号)精神,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优质科技创新企业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培育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所属技术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装备领域、新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研发投入高。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研发管理制度完善,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优势明显,研发机构及主要研发仪器设备齐全,拥有技术储备以及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累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应达到10%以上;重点支持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创新企业。
2. 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技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软件著作权或新药批件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独立或牵头承担宁波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点支持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市“3315”人才计划高端创业创新团队项目企业;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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