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18〕4号)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科〔2018〕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余姚市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农业农村科技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运用等科技创新活动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涉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在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乡村振兴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2.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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