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是申报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前提条件,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2、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含)以上或研发费用投入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研究开发费用要单独建立投入明细账。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按照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科目四级建账的“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3、近3年(2016 -2018年度)至少已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应由申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原始申请获得,专权利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其转让手续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大专以上学历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0人,或者占上年度月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
5、拥有固定研发场所,专用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总额50万元以上(农业类和服务类企业25万元以上)。
6、组织体系健全,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投入核算体系、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等制度。
二、申报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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