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及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步伐,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0】26号)、《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余姚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失信记录等违法违规事项。
2、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首次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证书,认证或发证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二、需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jingxinju/20230901/445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