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把《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见附件)转发你们,拟申报企业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于2023年1月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产业科,由市经信局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宁波市经信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jingxinju/20221229/435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