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办、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科: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0】26号)、《关于实施新一轮余姚市工业企业“350”梯度培育计划的若干意见》(余政办发【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度“350”培育企业项目建设贴息兑现及地方新增贡献奖励相关工作(申报对象为原在库“350”培育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助内容
对“350”培育企业实施有效投入项目的,按企业银行贷款额的1.5%给予其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其中,2019年有效投资未达到500万元的,投资额与贷款合并到2020年一并计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350”培育企业给予新增地方贡献部分50%的奖励。
二、补助条件
1.企业须为余姚市“350”企业梯度培育入库企业。
2.企业实施的项目列入各类工业投资(技改)年度计划,且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实际有效投入额(仅指生产厂房、设备)达到500万元(不含税)。
3.项目实施后,企业须有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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