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及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步伐,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余姚市两化深度融合建设项目及余姚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核算;有完善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实现在用软件正版化;
3、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月1 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需准备材料(自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上年度纳税证明;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企业信息化备案书、建设项目合同;
(五)正版化计划及承诺书;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上报材料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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