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办、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及《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18〕200号)要求,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创优,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我市“246”产业集群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公共服务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宁波市级示范平台评选和建设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年度绩效评价。现有认定公布的两批(2018、2019年)宁波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应全部参与。
(二)宁波市级示范平台评选。现有认定公布的两批(2018、2019年)宁波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中,未获得2018年度市级示范平台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均可参与。相关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参评。
(三)建设项目补助。列入《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的通知》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均可申报,相关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申报。
以上三类申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额度
(一)宁波市级示范平台。对获评宁波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示范(优秀)平台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建设项目补助。
1.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实施的建设项目。
2.支持额度。对2019年度宁波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不高于50万元的补助(由于小微企业“双创示范”相关政策已对2018年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投资额30%、不高于300万元的补助,因此对2019年度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建设补助不再重复补助)。
3.补助范围。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实施的原有服务场地改造(不含土地费用以及办公场所租用、建设费用)、硬件设备及服务设施(不含交通工具、软件)购置等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项目,且2019年度项目投资额超过50万元(含),未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相关材料要求及申报流程
(一)相关材料要求。
1、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总体发展、服务能力、服务效果和可持续发展等(见附件2),各指标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年度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线上申报。平台运营单位应通过登陆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pt.nbsme.org,简称管理系统),提交年度绩效评价材料电子档(请各平台备份相关纸质文件以备查),包括:
(1)年度绩效评价表;
(2)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3);
(3)2019年度服务企业记录;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建设项目补助。
申报单位须提供宁波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申请书,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1) 宁波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申请书(封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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