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根据浙江省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要求,现将申报2019年度省第二批小微企业园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认真排摸,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园全部纳入第二批认定申报范围(包括电商园、文创园),从明年起,原则上新增小微企业园都是新建成的园区,不再以存量园区冲抵,以现场核验为准。
二、小微企业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相关建设规划,统一开发建设或改造提升,有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
2、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或园区管委会,承担园区统一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3、生产制造类园区占地面积2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生产性服务类等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在1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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