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余姚市工业企业“350”梯度培育计划的若干意见(试行)》(余政办发[2017]85号)文件要求,为更好优化制造业企业梯队,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加大有效工业投入,对我市“350”培育企业工业投资(技改)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余姚市“350”培育企业工业投资(技改)项目评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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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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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列入首批或第二批余姚市“350”培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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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2018年1月起三年内,在工业投资(技改)项目有效投入总额(仅指土地、生产厂房、设备)500万元以上;
2、项目符合“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导向;
3、项目前期工作到位,具备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保、节能等批复文件、自有资金证明、中长期贷款合同或贷款承诺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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