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办、千人计划产业园、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现转发《宁波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宁波市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宁波政策支持方面一般按项目综合投入20%比例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申报方向第一类(智能制造物联网应用)可不限于石化、电力、交通、健康、安保、家居等领域。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4月26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产业科,联系人:陈高年,电话13858213008,邮箱305285800@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宁波市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宁波市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工业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应用,提升宁波智能制造的基础支撑能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6〕152号)、《宁波市工业物联网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7-2019年)》(甬工推进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宁波市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范围包括智能传感器及仪器仪表产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制造产业、工业物联网应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产业等重点产业研发类项目,石化、电力、交通、健康、安保、家居等领域生产制造全流程的物联网技术应用与产业化项目,以及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二、申报方向
(一)智能制造物联网应用:在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和网络化协同过程中,面向生产现场的数据采集、优化与应用,基于物联网与机器人技术的智能仓储与物流、面向大型工业设备的远程数据采集、监测、诊断与预警,基于云平台的协同设计和制造等应用或解决方案;
(二)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应用:基于车联网和北斗导航产品的智能交通应用,水、电、气等智能计量仪表的物联网应用,智能家电产品的远程服务和智能家居解决方案以及健康、安保等其它各领域智能产品的物联网应用及延伸增值服务等;
(三)工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NB-IoT等低功耗广域网络区域试点,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物联网接入、数据分析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搭建集研发、设计、试验、生产加工、产品检测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宁波市域范围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申报主体为非制造业企业的必须要有制造业企业的实际应用案例);
(二)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三)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研发成果,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为2017年以后启动实施的项目;
(四)项目必须包含物联网感知、传输、应用等完整的系统组成。
四、申报程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jingxinju/20181119/18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