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工贸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
为进一步鼓励全市企业主动导入管理咨询,重视企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15〕6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余姚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规上企业实施管理咨询项目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一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年,完成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30日,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重点补助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战略管理、流程再造、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拓展、精益生产、电子商务等管理咨询项目,项目咨询费总额须在10万元以上。
(3)合作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需在市经信局登记报备。
(4)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预期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绩效有明显提升。
(5)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等问题。
(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报备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从事企业咨询的资格。
(2)从事咨询诊断的专业工作人员3人以上,有丰富的咨询诊断经验,在本市有诊断案例。
二、申报材料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项目立项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
2.企业与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3.项目诊断报告、实施方案或计划书。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
5.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验收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2)。
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支出明细表(附件3)
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报告,项目咨询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及记账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报备(由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自行办理,已在余姚市经信局报备的不需再报备)
1.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报备登记表(附件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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