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涉粮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行业经营活动合法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全市粮食安全供应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放心粮油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按照《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将加强2021年余姚市粮食行业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时还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管内容
1.对出库粮食质量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2.对地方储备粮质量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3.对政策性粮食计划指令执行的检查
4.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5.对政策性粮食财务运作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6.对储备粮发现问题处置、报告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7.对用作口粮粮食质量安全开展行政检查
8.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
9.对地方储备粮担保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0.对地方储备粮轮换、动用开展行政检查
11.对地方储备粮储存和财务管理开展行政检查
12.对粮食收购者代扣、代缴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3.对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4.对粮食经营台账及粮食数据报送情况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5.对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包括对中央事权粮食的监管)
16.对地方储备粮贷款、财政补贴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7.对政策性粮食动用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8.对粮食储运设施工具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19.对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20.对地方储备粮数量、品种、质量等级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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