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浙价费〔2015〕56号)要求,我市2015年开始停止收费许可证核发及收费年度审验工作,同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和收费执行报告制度。现就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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