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及相关降本减负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不含车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12元,由现行每立方米3.24元调整为3.12元。此价格为最高价格,下浮幅度不限。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二、执行时间
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执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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