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自来水企业:
为确保我市新一轮水资源价格改革实施后水费征收工作的平稳推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公共供水企业供水区域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计量方式及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计量方式及人口核实
(一)计量方式。阶梯式水费计收以家庭住宅水表为单位,以水表抄度计收。各阶梯水量实际以按每户每月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抄表周期天数为准,凡计算结果大于整数的进位到下一整数,如计算结果为6.1立方米/月,第一阶梯水量基数就按7立方米/月计算。其余各级以此类推。
(二)人口核实和复核。户用水人口以户籍人口为准。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用户要求增加水量基数的,凭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对本市户籍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户口挂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未迁入原居住地(村或社区),现与家庭人员同住的,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户籍人口。经确认后,供水企业从下期抄表起相应调整水量基数。
鉴于当前我市流动人口较多,出租房屋比较普遍的实际,结合我市和谐社会的推进,当地住户有出租房屋的,且与住户共用一只水表的,凭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纳入该住户用水人口,最高限设3人;如单独装表的,凭户主房产证和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纳入该水表用水人口。户用水人口确认的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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