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贸办(旅游办):
为防止出现类似哈尔滨“天价鱼”、青岛“天价虾”、三亚“天价海鲜”等欺客宰客事件,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农家乐”价格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和具体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为期半年,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工贸办(旅游办)负责本辖区内“农家乐”经营户价格行为自查自纠的组织和督促工作,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农家乐”进行抽查。
(一)自查自纠
“农家乐”经营户根据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自查工作,未做到明码标价的,应立即做到明码标价;存在其他问题的,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农家乐”经营户积极自查自纠。
(二)重点抽查
我局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农家乐”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农家乐”行业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农家乐”行业价格行为。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抓好以下内容:
(一)餐饮服务明码标价
1、餐饮服务的明码标价使用价目本、价格牌、价格单、标价签等形式标示;
2、出样销售的菜肴,实行一货一签。标价签要标明品名、计价单位及售价;
3、酒、饮料明码标价的内容为: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售价。
(二)商品销售明码标价
1、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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