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药品销售单位: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浙价检[2015]113号)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改革政策,把握自主定价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范,落实药品明码标价制度,自觉规范药品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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