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农办,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科技创新活力,遴选适合我市农业生产需求的试验示范项目,根据《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余姚执行部个人奖励及项目资助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农技推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从事种植业、林特业、畜牧业、水产业的,并经过工商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其中获得市级以上示范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者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组织实施技术力量,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有能力有条件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能密切联系当前生产实际,对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适用技术改进和农业双增有较大的示范作用,示范推广的技术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
3、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节本增效等经济技术指标;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⑴财务不规范,有不良资信记录,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近2年有相关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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