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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宁波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按照“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人员信息。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精准排摸,尽快追踪管控风险人群。根据省疫情防控办〔2021〕70号文件精神,我省对11月22日以后来自镇海区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有相关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姚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测温、亮码和行程码查验等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确需进校的,必须落实查验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举措。从省外回来或结束健康监测的人员,如要进入校园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赋“健康码”绿码人员,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进入中小学校、托育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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