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教育局 > 正文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全市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省市学前教育条例及上级有关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结合余姚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实施网上报名。符合我市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5月10-5月14日)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登录方式见附件)进行网上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余姚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择填报三所就近幼儿园志愿。幼儿园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幼儿园招收托班及中、大班插班生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

二、明确招生报名条件。2021学年幼儿园小班招收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读小班。其他中、大班插班生也严格按规定年龄招收。

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有住宅用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按相关类别进行报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应满足本人或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具有《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园不得招收父母不在本市工作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幼儿园应按照事业计划确定的规模招生,不得随意增加招生班级数,不得随意扩大班额。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其各年龄段班额最高不得超过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上限5名。公办幼儿园招生时不得随意设置限制条件,确保按事业计划足额招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yuyaoshijiaoyuju/2021/0506/341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