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全市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省市学前教育条例及上级公民上学“一件事”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余姚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实施网上报名。符合我市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5月25日至5月31日)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登录方式见附件)进行网上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余姚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择填报三所就近幼儿园志愿。”幼儿园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二、明确招生报名条件。2020学年幼儿园小班招收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读小班。其他中、大班插班生也严格按规定年龄招收。
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有住宅用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按相关类别进行报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应满足本人或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具有《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园不得招收父母不在本市工作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幼儿园应按照事业计划确定的规模招生,不得随意增加招生班级数,不得随意扩大班额。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其各年龄段班额最高不得超过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上限5名。
四、明确公办园招生范围。公办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学龄儿童入园需求。公办幼儿园是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按户房一致原则优先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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