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做好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我市教育局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宁波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市教育局相关工作部署,采取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精细组织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师培训工作,确保全市教师培训工作平稳有序。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各级培训机构教学平台、各中小学自身资源优势和校外各类网络教育培训平台,通过网络精品课程、优质培训资源传递、线上教学研讨活动、直播教学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线上培训和线上学习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培训进度和培训质量,有序推进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类教师培训任务。
二、具体工作措施
1.严明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纪律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各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教师线下集中培训,全面暂停实施学校蹲点、师徒导学、教学观摩等各类培训活动;在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培训、名校访学、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培训活动。
2.认真分析梳理各类教师培训工作任务
教师培训工作主要分为三类:指令性培训、选择性培训和校本研修。
指令性培训项目由各级培训机构认真梳理各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适当调整或推迟培训的方式与时间,尽量采取多样化的线上培训方式。
选择性培训项目原则上遵循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要求,省师训管理平台 2020 年上半年全省教师培训项目,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受理开课时间调整申请,具体时间等省教育厅通知。其中面向余姚市的集中培训项目将推迟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届时另行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混合式培训,线上培训按原计划时间进行,线下培训时间也将根据疫情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校本研修培训项目全面暂停线下集中培训,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多种形式的线上培训和自主学习,按计划保质量完成校本研修培训任务。
3.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线上培训活动
根据本学年师训计划和各培训机构的项目方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混合式培训线上部分将按原计划时间进行,小学、初中3月15日开始,幼儿园3月16日开始。各培训机构要科学设置线上培训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通过网络工具向参训学员明确平台操作方法、学习管理形式和培训考核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师训站要制订疫情期间教师培训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QQ、微信、钉钉等工作群督促教师按要求参加线上培训,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在家积极参与线上培训的各个环节,完成线上培训的各项任务。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需要,以急需、实用、有效为原则,各校可适当调整2019学年度校本研修项目方案的部分内容,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网络平台资源,合理设计校本研修专题内容,通过线上的各种培训、学习、交流方式,有效的开展校本研修活动。要创新培训管理方式,在确保线上研修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对研修活动的学习内容(课件)、交流实录、培训过程及学员参训情况进行规范记录,保证培训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扎实推进课题研究和各类评比活动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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