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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余姚市教育系统2018—2019年“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街道)教育工会,各直属学校(单位)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开创我市教育现代化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宁波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余姚市教育系统 (2018—2019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的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在职教职工。

二、推荐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文明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群众公认为原则,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推荐,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评选对象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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