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教育工会,各直属学校(单位)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开创我市教育现代化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宁波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表彰“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余姚市教育系统 (2018—2019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的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在职教职工。
二、推荐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崇尚文明生活方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群众公认为原则,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民主形式推荐,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评选对象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余姚政策 > 余姚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yaoshi/yuyaoshijiaoyuju/2020/0110/26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