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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展计划局关于玉环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8-0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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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发展计划局关于玉环县“十一五”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发展计划局制定的《玉环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玉环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县发展计划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十一五”规划是我县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性规划,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我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明晰规划编制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打响“海上花园、快乐玉环”战略品牌的要求,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规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步骤

  (一)前期研究阶段(2004年6月—2004年12月)

  1、确定“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主要围绕“十一五”期间甚至更远时期对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领域,同时兼顾与专项规划的衔接,计划在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区域产业布局、“五个统筹”、“五个坚持”、就业与社会保障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推出约20个课题。

  2、开展“十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开展调查研究,对“十五”前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作出总体评估,为“十一五”发展思路的形成提供依据。

  3、召开县经贸、外经贸、农业、林特、海洋与渔业、建设规划、国土、交通、水利、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探讨“十一五”期间经济走势,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县重大市政、交通、农田水利等项目的安排。

  4、召开县人劳社保、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电等社会事业主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探讨“十一五”期间社会事业发展形势和小康社会对社会事业的更高需求,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及其需要落实的若干重大项目安排。

  5、对有关镇乡开展调研,了解镇乡“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方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需求、城市化思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特别是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关措施。

  6、重点走访省“五个一批”企业和县重点工业产业功能区,了解企业发展方向 、目标定位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功能区的发展目标及下一步发展思路。

  7、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编制办)综合运用考察成果、调研成果,初步提出“十一五”期间发展思路和主要指标。

  8、课题成果验收评比。对课题组承担完成的课题成果进行回收、评估和验收。

  (二)编制阶段(2005年1月—2005年10月)

  1、根据“十一五”规划思路,县编制办形成“十一五”规划框架,细化“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召开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会议,对规划框架进行初步论证和完善,具体落实“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2、根据“十一五”规划思路和框架,县编制办集中精力编写“十一五”规划《纲要》(初稿)。

  3、县编制办将《纲要》(初稿)分送给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县级各部门、镇乡和重点工业产业功能区、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纲要》(修改稿)。

  4、将《纲要》(修改稿)分送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审阅,征求修改意见,并进行充实。

  5、通过互联网发布《纲要》(修改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纲要》(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纲要》(修改稿)。

  6、召开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会议,对《纲要》(修改稿)进行初步论证,结合分析“十五”计划指标完成情况(预期),提出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充实《纲要》内容提供依据。

  (三)论证审批阶段(2005年11月—2006年3月)

  1、召开“十一五”规划《纲要》(修改稿)大型论证会,着重就我县“十一五”期间国内外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方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重大产业布局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2、根据论证会修改意见,集中精力对《纲要》(修改稿)进行修改。

  3、根据2005年完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指标,调整修正《纲要》(修改稿)指标;召开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会议,对《纲要》进行审查,形成《纲要》(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审定。

  4、经县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形成《纲要》(草案),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由县政府发布实施。

  (四)专项规划发布阶段(2006年4月—2006年11月)

  1、专项规划承担部门根据《纲要》精神,修改专项规划内容,提交县发展计划局衔接平衡。

  2、根据《纲要》精神,完成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平衡后,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实施。

  三、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建立“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机构。成立县 “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在县发展计划局下设办公室。同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确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特别是作为承担专项规划的责任部门要建立班子,落实人员,责任到位。

  (二)安排“十一五”规划编制经费。县财政部门根据“十一五”编制工作需要,作好编制经费的预算,安排“十一五”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并给予一定的重大课题研究奖励经费。

  附件:1、玉环县“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及责任单位

  2、玉环县“十一五”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及修编责任单位

  附件1:

  玉环县“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

  及责任单位

  1、“十一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研究内容应包括:“十五”计划完成情况的阶段性评估,肯定取得的成效,找准存在的问题;“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区域内外环境与机遇;“十一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方针、重点和政策选择,远景展望(2010—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表与主要举措。

  (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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