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抓好2006年全市粮食生产的意见》(台农〔2006〕26号)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6年全县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在完成播种面积6.7万亩、总产量2.4万吨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确保实现播种面积7.7万亩、总产量2.9万吨。全县建立1个千亩示范方,每个镇乡至少建立1个百亩以上的示范方。
二、提高生产水平
(一)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目前省农业厅已公布2006年水稻优质品种,早稻重点推广金早47、杭959、中早22等;单季稻重点推广两优培九、协优914、协优46等;粳稻重点推广秀水110、秀水63、甬优1号、台202;糯稻重点推广绍糯9714、绍糯119、春江糯2号。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推广,提高水稻主栽品种的覆盖率。
(二)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县计划推广单季稻“双百工程”3万亩、水稻高效直播免耕技术0.2万亩、稻鸭共育技术0.5万亩、强化栽培1万亩、经济绿肥0.9万亩、秸杆还田技术2.7万亩、平衡施肥技术2.3万亩。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活动,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实现农业增效。
三、保护耕地资源
(一)依法保护耕地。要认真贯彻《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减少非农建设占用土地,遏止乱征用耕地等现象,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建立健全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
(二)制止抛荒现象。制止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引导和支持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要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减少抛荒面积和提高粮食单产上,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县农业局设立抛荒举报电话(7234110),强化督促检查,鼓励农民群众对集中连片抛荒20亩以上的地方进行举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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