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6〕132号
城关办事处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办、村、社区、有关单位: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人大、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从现在开始至2007年2月,我县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同步换届选举。为扎实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珠港镇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城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办事处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选举法》为根本依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好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选好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1、代表名额。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及县人大常委会确定,城关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和镇三届人大代表的名额分别为50名和54名。我们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名额数,依法选举产生。
2、代表结构。这次县镇人大代表的构成比例为:工人、农民占45%左右,知识分子占25%左右,党政干部占25%左右;中共党员占65%左右,非中共党员占35%左右;妇女代表占22%左右。两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兼职,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我们要严格按照代表组成结构的要求,通过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候选人提名、酝酿、讨论、协商等工作来体现,最后以选举结果为准。
3、代表条件。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努力为人民服务,要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具有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和履行代表职务的基本素质,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为了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在提名新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时,一般保留三分之一左右数量的老代表。对那些受身体条件、文化水平、工作精力和能力等限制,难以履行代表职务的人,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要坚决防止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二)选好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
这次县、镇两级换届将选举产生县、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他们将担负着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因此,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方针,真正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干部选进来,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6年9月—10月31日)
1、召开办事处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选区召开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本区域的换届选举工作。
2、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建立办事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理选举的日常具体事务。此外,应按划分好的选区,建立各选区领导小组,落实好责任人员。
3、制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4、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考虑代表资源分布情况和各单位人口情况的基础上,以便于县、镇两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为着眼点,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进行选区划分,每一选区安排选举1至3名代表。选区可划分若干选民小组,选民小组组长由选民推选。
5、培训选举业务骨干。组织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选举工作人员学习《宪法》、《选举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切实提高他们对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实际,分选民登记、推荐确定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阶段,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选举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选举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规定,掌握选举程序和操作方法。
6、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把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特别要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选举的法律程序,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各选区张贴选举委员会第一号公告,告诉选民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事项,并公布选举日期。
第二阶段:依法办理选民登记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针对目前有些地方人户分离现象较突出的情况,在选民登记时,一般按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同时做好相关沟通和衔接工作。登记时还要注意把好“四个关”:
①年龄关。选民必须到选举日(2006年12月6日24时)止年满18周岁(即公历1988年12月6日、古历戊辰年十月二十八日24时前出生)的公民;
②权利关。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病情关。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经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医疗部门证明,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④进出关。以上一次选民登记为基础,采用“三加三减”办法。所谓“三加”,即将截止法定选举日新年满18周岁的选民、迁入的选民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增加登记;所谓“三减”,即对上次选民登记后死亡的选民、迁出的选民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中减去。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主要认真地搞好选民登记与核对工作,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进行登记,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同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对本地外出人员,要寄发致外出选民信和选民选举委托书空白表,切实掌握委托投票情况。做好有关申诉的受理工作。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办事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办事处选举领导小组再提交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天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选民登记结束后,以选区为单位,于选举日的20天前张贴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1、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本次是两级代表同步选举,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必须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推荐后,选举委员会必须将依法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分别列入两级代表候选人名单,不得调换或增减,并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在选举日的15天前,张贴第三号公告,分别公布县、镇两级代表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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