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客运出租车公司:
现将《玉环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创优质服务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玉环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创优质服务活动实施办法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客运出租 文明创建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府办、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公管所、县行风办、县行风监督协会,王以好副县长 |
玉环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8年4月9日印发 |
附件:
玉环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创优质服务活动
实 施 办 法
为提升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创建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品牌,促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有序、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台州市交通局《关于在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三项工程”活动的通知》(台交[2006]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建设,提高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建立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的优质服务品牌,努力构建和谐行业,为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发展作出贡献。
二、活动目标
通过出租汽车行业创优质服务活动,使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企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乘客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活动,实现“车身颜色统一”、“着装统一”、“脚垫统一”、“车顶灯统一”、“车边门标志标识统一”的六个统一,使我县出租汽车整体面貌得到改善。重点要求达到: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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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改善车容车貌,保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安全、服务、设施等标志齐全;车身外型整洁,车内统一座套,卫生清洁。
(3)全面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文明用语。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从2008年6月1日开始至2009年5月30日结束,为期1年。
参加活动的企业须在4月30日前上报创优车辆数并附清单,经批准后实施。以出租车企业为考核单位开展出租汽车创优质服务活动,及在此基础上的“县二十佳出租汽车驾驶员”评选。
四、活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全体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及从业人员。遵循经营业户自愿参加,管理部门专项管理、考核、奖励的原则。
1、企业准入条件:
①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组织的年度考核中及格。
②严格实行驾驶员聘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政策,并向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承诺。
③所属车辆(含代管车辆)须60%以上参加创优活动,企业所属车辆50辆以下(含50辆)的,所属车辆须确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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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优活动。所属参加创优活动车辆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企业,不得申报星级企业的评比,同时不给予该企业经营权的奖励。
2、车辆准入条件:
①车辆车身颜色为本县统一标志色,车容车貌符合《台州市客运出租车营运标志、车容车貌标准》。车边门标志标识及车身监督电话(96520)标志均统一使用夜光纸材料。
②车辆外观需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
分标准》,不符的车辆须在参加活动前进行一次全车的喷漆。在日常营运过程中,确保车身外观平整、无凸陷,漆面完整,无破损饰件、配件。
③车内统一使用白色布质座套、统一脚垫。每车配座套7套,座垫上须标注星期一至星期日的字样。每日8时前须及时更换当天对应字样的座套、脚垫。更换下来的座套、脚垫须及时清洗、消毒,确保座套、脚垫清洁卫生。
④原车辆轮胎是铝合金钢卷的,须确保钢卷无明显有碍美观、安全的缺陷;是铁质钢卷的,须配钢卷罩,并确保钢卷罩完整、美观。
⑤车辆内外每日定时、定点清洗,确保车内整洁、无异味。
⑥参加活动的车辆,在活动期间必须连续运行,不得转入转出,不得擅自停运(特殊情况须报活动领导小组批准)。
3、驾驶员准入条件:
①有经年审合格有效期内的驾驶证、服务资格证。
②非玉环常住户口的驾驶员,须持有本县暂住证明和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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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③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公安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④和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和安全、服务质量责任书,按时参加公安部门、企业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
⑤驾驶员上岗,着统一标准工作服装。每人必须配春秋、冬装2套、夏装长袖、短袖、长裤各2件。服装式样、颜色及面料由企业协调统一后,报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全县统一执行。上岗时,工作服须着装规范,确保服装整洁。代班驾驶员上岗必须着统一标准工作服装。驾驶员上岗须佩戴本企业工号牌。
五、组织实施机构
各出租汽车企业,须根据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组建本企业的创优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行业管理部门专门成立“玉环县出租汽车行业创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县交通局局长任组长,县交通局分管道路运输副局长、局纪委书记、县运管所所长任副组长,局运管科科长、县运管所分管出租汽车及稽查副所长为成员。
下设县出租汽车行业创优质服务活动办公室(简称创优办),创优办设在县运管所出租办,具体负责创优活动的台账建立、成绩统计、日常检查及评估工作。人员由出租汽车公司各派一人及县运管所相关成员组成。创优办主任由县运管所副所长陈伟宏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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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由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外聘监督员队伍,负责不定期对参加活动车辆开展暗查工作。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审核参与(2008年4月1日—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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