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残联《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残联〔2009〕55号)、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05-2015年)》(试行)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特制订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程度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实际康复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康复服务范围、不断丰富康复服务内容、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玉环县残疾人康复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的创建,达到以下目标:
1、探索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协同推进的康复服务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2、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85%。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康复室设置率达到75%。乡镇康复指导员和村(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到75%,培训合格率达到90%。
3、将残疾人社区康复与其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为辖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优惠的医疗、康复服务。残疾人及其家属对康复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残疾人及其家属培训率不低于90%,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
4、使示范县创建工作成为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工作的典型,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建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各使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残疾人社区康复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工作理念。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采取医学、心理、社会和教育等方式,通过县、乡镇和社区三级服务网络,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康复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康复质量,使他们残缺的功能得以恢复,潜力得到挖掘和发展,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3、坚持“巩固提高、大胆创新、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内涵,全面推进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4、坚持“重点实施、分类指导、普及服务”的工作方法。以白内障无障碍县、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实施重点,对不同残疾实施分类指导,以满足康复需求,开展普及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8月)。
1、充实创建领导力量。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创建协调工作。
2、制定创建方案。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和《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做到创建工作有目的、有步骤、有要求。
(二)创建阶段(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
构建康复技术指导、服务网络、辅助用品配置服务、训练场地器具配置运作、经费投入保障、工作舆论宣传和信息档案、组织管理等七大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康复救助办法,实施机构康复、社区(村)康复、重点康复、家庭康复和“三残”儿童抢救性康复等。各乡镇、县各相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根据《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至11月)。
1、9月,县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照标准、指标进行自查评估。
2、10月,在自查评估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3、11月,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领导小组评估验收;适时召开创建工作表彰大会。
五、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力抓好创建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纳入目标考核。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为残疾人社区康复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要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今日玉环》等媒体,宣传“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的意义;宣传残疾预防常识,普及康复和保健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调动广大残疾人和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3、进一步加大配合力度。社区康复服务是政府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县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社区康复服务合力。县卫生局与县残联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康复站点康复技术人员的选调配备,组织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工作,检查督促县属各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和训练指导,减免残疾人康复有关费用等;县民政局要有效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各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政策;县教育局对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开展在校康复训练活动,指导社区和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县财政局要根据各项康复任务,落实专项经费;县残联要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县公安、人劳社保、计生、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县残联开展工作。
4、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在全县广泛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的同时,依托三级网络,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力度。一是要依托康复指导中心、县属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开展康复医疗、康复评估、训练指导等服务;二是要依托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残疾人“送康复医疗上门”、实行医疗优惠、开展康复咨询、入户训练指导等服务;三是要依托社区康复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室,针对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开展为残疾人指导功能训练、送医送药、送康复知识、为残疾人家庭租借康复辅助用具等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
5、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规划》的要求,制定社区康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培训制度,抓好残疾人康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康复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指导和服务。
6、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要通过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康复资金,以保证有一定的社区康复经费、设施经费、用品用具配置经费、残疾人康复补助经费和康复宣传培训经费。不让残疾人因经费困难而放弃康复的机会。
7、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掌握情况,查找差距,解决问题。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和调研,督促、落实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编辑创建工作信息,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全力推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
附件: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附件:
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责任部门 | 工 作 任 务 | 目 标 要 求 | 配合部门 |
县府办 | 1、建立玉环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考核目标。 3、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县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4、成立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和优惠政策。 5、制定《玉环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会。 6、做好“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4273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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