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所队:
现将《玉环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透明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玉环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透明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外部监督,不断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公安执法理念,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努力构建让群众感受到公正、公平的执法体系,不断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公正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把执法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和岗位。
2、依法全面公开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对公安行政案件、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公安鉴定和责任事故认定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开。
3、开拓创新原则。坚持传统+科技,不断拓展和深化执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创新和丰富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4、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全面部署、积极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好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增强公安执法透明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良性互动的执法制约监督格局,让公安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执法纪律建设,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提高公安执法的公信力和认可度。体现公安执法“三讲三不讲”,即“只讲法律不讲人情,只讲事实不讲亲疏,只讲情节不讲关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局执法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朱立国任组长,陈学明副局长任副组长,纪委、政治处、督察大队、法制室、信访科、出入境管理科、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五、执法公开的受众、内容和方式
(一)执法公开的受众
1、特定对象。即执法当事人和管理相对人。凡涉及执法当事人、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执法活动,要依法及时公开、告知、反馈。
2、不特定对象。即向社会公开。除依法不能公开外,可适当、有选择性地向社会公开。
(二)执法公开的内容。
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行政后刑事。除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外,对出台有关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等一并公开。
1、公安行政处罚
内容:案件受理情况、主办民警、办理进度、违法事实、法律依据、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处理结果等;
2、公安行政管理
内容:行政管理范围、行业分布及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检查情况、违规处罚结果等。
3、和案件相关的鉴定、认定
内容:鉴定人、鉴定事实、鉴定依据、进度、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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