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玉环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9号)精神,进一步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现结合玉环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健全组织、优化服务,全方位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激励广大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创建内容
(一)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1、收入: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本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2、消费: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本地居民年人均生活用电量的75%。
3、居住: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本地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75%。
(二)完善残疾人基本保障
1、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城镇残疾人职工按规定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5%以上。
2、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时完成康复工程任务,80%以上社区和乡镇(街道)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服务,80%以上社区配备康复协调员并开展工作。
3、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全额发放低保补助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加大危房改造和补助力度,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三)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完善助学政策,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得到助学和生活补助。确保不因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
2、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各类用人单位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现残疾人保障金地税统一征收和全额缴入国库制度。免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出台扶持政策,配套安排专业资金,开展残疾人种养业户和扶贫基地扶持。
3、将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政府文体工作建设内容,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与评比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活动,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综合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单项残疾人体育比赛或体育展示活动。按省、市要求做好运动员选拔、训练和输送工作。
(四)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
1、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多样性、类别性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新建、改建城区的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和重要建筑物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原有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和公共建筑物按规范要求实施改造,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满意率达到90%。
(五)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1、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党委政府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2、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解决好人员待遇问题,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确保“团结、奋进、廉洁、高效”。
(六)加大政策保障和社会支持
1、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各乡镇(街道)要出台综合性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
2、全面落实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所需资金,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管理。
3、充分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完善康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全程代理、辅助器具供应、文化活动、专门协会与信访维权等主要服务功能。妥善处理残疾人机动车营运等重大问题。
4、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人大、政协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5月—2009年12月)
建立玉环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创建报告,起草创建方案,整理影像资料,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部署安排坎门街道、清港镇、龙溪乡开展创建市级“爱心乡镇”活动,并进行申报。开展“爱心乡镇”创建活动。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2010年4月)
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召开动员会,做到层层发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全面创建阶段(2010年4月—2010年8月)
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全面实施创建工作;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0月)
做好各类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开展创建工作初审评估,写好工作总结,做好验收申报工作,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附件:玉环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任务分解表
附件:
玉环县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工作任务 | 目标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 | |||||
1 | 收入 | 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4250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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