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玉环”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充分发挥“新玉环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树立流动人员的新形象、新楷模,引导和激励广大流动人员不断塑造、完善自己,在各自领域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全身心投入我县城市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十佳新玉环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并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新玉环人”。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且无违法乱纪行为的;
3、善于学习,钻研技术,技术发明、技术革新或所提合理化建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自主创业,成绩显著,对促进经济建设贡献较大,事迹突出的;
5、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勇于同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合法权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6、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成绩突出的;
7、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8、曾获得首届“十佳新玉环人”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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